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薄膜光伏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薄膜光伏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的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薄膜光伏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薄膜光伏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
概要:本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北以东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32769.0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薄膜光伏电池46MW,投片量约为48万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废水:施工过程产生泥浆废水、外渗的地下水、清洗废水、人员生活污水等;
2、废气:施工的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施工场地的堆场扬尘等;
3、噪声:施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开挖表土,破坏植被等等,有可能会产生少量的水土流失。
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废水:清洗废水(玻璃清洗、电池表面清洗及腔体内保护罩的砂洗,含镉离子)、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离子浓缩废水、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2、废气:粉尘(含有微量镉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硝酸雾、有机废气;
3、固废:工艺固废(废稀酸液、含镉化合物、镍等的固废、报废腔体保护罩、废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
4、噪声:超声波清洗机、真空泵、中央空调风冷热泵机组、压缩机、滤筒式除尘器等设备的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入边溪河;
2、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废气通过在施工现场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同时洒水抑尘;
3、噪音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采用低噪施工设备,部分高噪设备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并搭建隔音棚,减轻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
营运期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汇同清洗废水、离子浓缩废水和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入边溪河;
2、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两级除尘工艺处理,第一级除尘采用设备自带的烟雾除尘器处理,其去除效率为99.997%,第二级除尘采用企业设置的滤筒式过滤器进一步处理,其去除效率为98%,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少量的硝酸雾通过通风橱内的化学模块吸收后由专用排气筒至屋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相关要求后外排;
3、噪音治理措施:营运过程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的方法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污染。以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碎玻璃卖给正规的玻璃回收厂家;废包装材料卖给正规的资源回收厂家;危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查询方式:
(1)公众可以到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2)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布起15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27650517 联系人:杨寅哲
通信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标准工业厂房8号楼2楼A-59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所造成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保保护对策措施。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了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②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如何?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欢迎关心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薄膜光伏电池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和发展,关心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建设单位(盖章):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5月16日